诚招代理商的要求如下:
一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执照齐全有效。凡愿意做公司代理商的,公司将根据其提供的资料,进行必要的信誉考察,有销售劣迹的,公司将不赋予其经销、代理资格。
二、有相对的经营资格和经济实力。代理商必须具备代理产品的资格和经济实力,以有效拓展市场。
三、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经验。有对地区(市)级市场五年以上的经营、拓展经验;有营销队伍,能合理对大市场进行营销工作安排的优先。
四、重点向高消费城市倾斜。高消费城市的代理商、经销商,公司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,加大商品的投入力度,为其争取更大、更多的市场回报率。
五、重点向民族地区倾斜。民族地区消费群体相对稳定,凡与公司合作的代理商、经销商,公司将重点在资金投入方面倾斜政策。
有上述资格,并愿意与公司长期合作的,公司在确定其代理、经销资格后,将与其签订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,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。